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教职工区外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促进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激发工作热情,凝聚改革发展奋进力量,按照区总《关于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宁工发〔2021〕27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会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遵循“普惠服务,突出一线”的原则,学校工会拟组织开展2026年教职工区外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1.近五年未参加过各级工会组织的区外疗休养的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
2.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取得突出成绩或突破性成果的教职工;
3.指导学生就业创业,尤其指导学生在各类自治区级以上大赛中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教职工;
4.长期从事苦脏累险和劳动强度较大、风险较高岗位的教职工;
5.无心脑血管等不适宜长途出行疾病的教职工。
二、疗休养地点
贵州省总工会息烽温泉疗养院
三、时间安排
2026年7月30—8月4日,为期6天5夜。
四、人数及费用支出预算
1.本次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组织实施,计划人数为45人;
2.费用预算650元/人/天(不含往返交通费),每名教职工自行承担1000元,剩余支出由学校工会承担。往返交通费预计每人2000元(以往返当日机票、高铁价格为准)由学校行政经费承担。
五、相关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落实交通、餐饮安全防范措施。行程全过程有随队纪检监察干部对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监督。
2.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等疾病,不适宜外出活动的教职工会员,不安排参加疗休养活动。
3.部门确因工作原因无法按分配名额参加本年度疗休养活动的,可以与其他部门协商,经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学校工会备案,调整分配名额。
4.教职工已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报名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出行的,已经产生的费用由报名人承担。
5.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要认真填写报名表,签署疗休养个人行为承诺书,严禁冒名顶替参加疗休养活动。
6.每名教职工会员,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含区内)由校工会组织开展的疗休养活动。
校工会
2026年6月23日